我校MPA预审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生登陆官方微信“华东师范大学MPA”进入“【权威发布】关于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在线完成预审内容填写。
二、考生完成在线申请后,MPA招生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提交书面预审材料,具体提交书面材料清单如下:
①MPA申请表(申请表由招生办公室在学员微信提交申请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考生);
②所有高等教育阶段(含境内外)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如有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则均需提交);
③学历认证报告:如有多个学历,请以符合报考年限(硕士毕业满两年、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且最高的学历进行认证。特别提醒:此次认证的学历必须和10月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一致,否则会因学历不一致影响考生的最终录取;
④(如有)大学成绩单(由学校或档案所在处出具的盖有红章的成绩单) ;
⑤(如有)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或聘书、技术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⑥(如有)英语以及其他小语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快递邮寄纸质预审材料至我校MPA招生办进行预审审核。
三、招生办公室收到考生提交的预审材料邮件后,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实际收到预审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发布,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考生微信申请时所留邮箱。
四、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预审材料提交分批次进行,最后批次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温馨提醒:
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为了保证纸质材料安全到达,建议选用顺丰快递,考生快递纸质预审材料需向招生办核实材料是否到件,材料寄出10天内还没有收到邮件的考生,请及时邮件联系MPA招生办公室(寒暑假除外),邮箱地址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如遇其他任何问题,请致电招生部电话咨询
工作日咨询: 7423
24小时微信咨询:招生办公室胡老师,添加时请备注“姓名+2021MPA考生”。
我校MPA预审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生登陆官方微信“华东师范大学MPA”进入“【权威发布】关于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在线完成预审内容填写。
二、考生完成在线申请后,MPA招生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提交书面预审材料,具体提交书面材料清单如下:
①MPA申请表(申请表由招生办公室在学员微信提交申请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考生);
②所有高等教育阶段(含境内外)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如有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则均需提交);
③学历认证报告:如有多个学历,请以符合报考年限(硕士毕业满两年、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且最高的学历进行认证。特别提醒:此次认证的学历必须和10月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一致,否则会因学历不一致影响考生的最终录取;
④(如有)大学成绩单(由学校或档案所在处出具的盖有红章的成绩单) ;
⑤(如有)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或聘书、技术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⑥(如有)英语以及其他小语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快递邮寄纸质预审材料至我校MPA招生办进行预审审核。
三、招生办公室收到考生提交的预审材料邮件后,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实际收到预审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发布,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考生微信申请时所留邮箱。
四、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预审材料提交分批次进行,最后批次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温馨提醒:
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为了保证纸质材料安全到达,建议选用顺丰快递,考生快递纸质预审材料需向招生办核实材料是否到件,材料寄出10天内还没有收到邮件的考生,请及时邮件联系MPA招生办公室(寒暑假除外),邮箱地址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如遇其他任何问题,请致电招生部电话咨询
工作日咨询: 7423
24小时微信咨询:招生办公室胡老师,添加时请备注“姓名+2021MPA考生”。
原标题:【权威发布】关于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H0wtcDWxW38LDcT6E5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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