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的 多科性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建校最早的高等财经类院校之 一。学校现有教职工近 2000 人,其中专任教师 1100 人,教授、 副教授 440 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 860 人,有国务院特 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各类专家 100 余人。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约 30000 人,其中研究生近 4000 人。学校设有 24 个教学单位和 27 个学术研究机构。学校现有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 个二级 学科博士点,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 个硕士招生专业,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 20 个。
一、招生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一)山西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450 人,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具体专业及拟招生计划参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另外,教育部下达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 10 人。
(二)当年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
(三)各专业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含推免研究生,不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及达线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 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 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 2 篇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 刊物(有 CN 和 ISSN 刊号)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环节加试复试内容 之外的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学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 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 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 (非法学)、法律 (法学)、工商管理、公 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法律(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环 节加试复试内容之外的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 段。所有参加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 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 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 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 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 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 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 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 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 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 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 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 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 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12 月 下旬(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应在12月中下旬,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 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一般在 次年 3 月或 4 月份进行。复试办法和细则届 时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一)学制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3 年,法律 (非法学)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3 年,其余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 学制 2 年。
(二)学习方式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学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 2、学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 式。 3、除上述以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采用全日制学习 方式。
(三)学费标准 学校研究生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 确认和复试阶段分别进行。
1、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 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后果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 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 6 明。否则,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后果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考生给学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七、相关说明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用人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 就业。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 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内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 款、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招生咨询
报考咨询:.,(微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696 号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起步于1983年原山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业企业管理专业。1986年,原山西财经学院成立企业管理系,1997年两校合并时和原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市场学系合并成立工商管理系,2001年升格为工商管理学院。
2019年1月,学校进行机构改革和调整。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机构改革和调整方案》(晋财大党〔2019〕4号),将MBA教育学院更名为MBA教育中心,并入工商管理学院。在工商管理学院加挂MBA教育中心牌子,按照副处级机构管理。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点、硕士点,公共管理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划入工商管理学院,将工商管理学院的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划入公共管理学院。
机构改革和调整以后的新工商管理学院设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为山西省省级品牌专业、山西省省级特色专业、山西省优势特色专业。2008年工商管理专业“1+2+4”人才培养模式被批准为“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市场营销专业为山西省省级品牌专业。
原标题: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mba.sxufe.edu.cn/zsjiuy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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