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我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本次考试将于12月20日至23日为所有考生提供免费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办法参看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告知书》(https://www.bjeea.cn/html/yk/sszkzc/2020/1210/77238.html)及我考点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负责核验。
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12月13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考点报告。考生可登录我考点考生健康监测打卡系统,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打卡,可用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yz.ucass.edu.cn/studentDK/Login.aspx,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
四、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日,考生须凭下载的“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色健康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安排其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位置就座。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疫情防控报告电话:010-81360224、邮箱:yz@ucass.edu.cn。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我校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公告,及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原标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s://skdzs.ucass.edu.cn/info/1041/1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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