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课程设置
专业:法学;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
专业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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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
基础课程 |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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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
专业课程 |
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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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 |
专业课程 |
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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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专业课程 |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法与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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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专业课程 |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外国证据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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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 |
专业课程 |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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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程序论;外国刑诉、刑事辩护与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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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 |
专业课程 |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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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
专业课程 |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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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专业课程 |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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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专业课程 |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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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采用自学、网络与面授有机结合的学习形式。学员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发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同等学力研修班属于非学历培训,本培训与同等学力申硕无必然联系。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完成学习任务。
2.获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以上。
四、录取办法及学费
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无需参加入学考试,由中国政法大学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培训费一:每名学员22000元,学员必须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培训费二:14000元(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并根据学员的学习进度进行缴纳),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报名处领取《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学员报名表》,按表格规定逐项填写后,交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未签署同意意见或未加盖公章者不能报考),然后持《学员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身份证和学历文凭验证后,原件交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处。报名时经审查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需交近期蓝底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大一寸5张和二寸3张。
六、证书颁发
1.研修班结业证书: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
2.硕士学位证书: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未满3年或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不能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家规定的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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