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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招生简章

来源:长江大学    时间:2020-07-02 14:15:14
一、长江大学概况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学校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1950年创办)、湖北农学院(始建于1977年)、荆州师范学院(前身是1936年创建的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始建于1951年)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有两个校区:武汉、荆州。     
办学条件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742亩,校舍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7亿元。现有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0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12万册,中外文期刊3125种,电子文献10000GB,各类中外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66个。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3124人,专任教师2247人,外聘教师53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03人,副教授8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87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86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02名,硕士生导师62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6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39人;有“双聘院士”7人,“千人计划”特聘专家4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0人,“楚天学者”76人。
学科专业 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66个二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有12个专业。设有101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专业入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国家级省部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1125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3284人,外国国际学生1285人。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9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项,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课题)163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9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出版学术专著102部,发表论文6249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347篇。
教育教学 学校有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有24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4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沉积岩石学》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高校。
人才培养 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名各类专门人才。近年来,毕业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以上,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好学生标兵赵传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创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2009年,学校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10.24”长江救人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交流合作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选派留学生等。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费用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接受申请学科及考试科目
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考试科目  
外国语
水平考试
学科综合
水平考试
授予学位
  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
  学前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 英语 教育学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英语 工学
  设计学 英语 艺术学
  临床医学 护理学等 英语 临床医学 医学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号)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长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长江大学硕士学位。

六、学制和学费
学费2.4万,学校开具发票。异地授课费1.4万,各教学单位开具发票。
最长修业期限7年,5年内必须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七、其他说明
报考长江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继教院咨询,也可浏览长江大学继教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长江大学继教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1: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考试语种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版本
英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件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考试科目 对应学科 考试大纲及指南 版本
教育学 教育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第三版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 第四版
 
附件3: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考试科目 对应学位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版本
内科学 临床医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一版
急诊医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全科医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外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麻醉学
妇产科学
儿科学
眼科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临床病理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
 
  注:本表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考试大纲由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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